新疆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度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

作者:发布者:赵钧灵文章来源: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:2024-12-21 12:28:06浏览次数:11


按照《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(第2次修订)》(新政院发2024〕61号)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工作要求与安排

转专业符合《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(第2次修订)》(新政院发2024〕61号规定。

工作安排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。

二、转出条件及名额限制

1.转出条件

历史学专业:

没有《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(第2次修订)》(新政院发〔2024〕61号)第五条、第六条规定的情况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

1学生对转入专业有学术志趣,有志于从事转入专业发展;

2学生确有专长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、能力者

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:

没有《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(第2次修订)》(新政院发〔2024〕61号)第五条、第六条规定的情况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)学生对转入专业有学术志趣,有志于从事转入专业发展;

2)学生确有专长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、能力者。

2.转出名额限制

历史学专业:

符合《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(第2次修订)》(新政院发〔2024〕61号)规定的基本条件,无名额限制。

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:

符合《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(第2次修订)》(新政院发〔2024〕61号)规定的基本条件,无名额限制。

三、转入条件及名额限制

1.转入条件

符合《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(第2次修订)》(新政院发2024〕61号)规定的基本条件。

历史学专业:(1)原学院同意转出;(2)我院组织考核,符合考核录取标准。

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:(1)原学院同意转出;(2)我院组织考核,符合考核录取标准。

2.转入名额限制

历史学专业:不超过本专业同届现有学生总数的10%(8人)。

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:不超过本专业同届现有学生总数的10%(8人)。

四、录取考核

1.考核方式及考查内容

历史学专业:面试,中国史和世界史。

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:面试,政治学原理。

2.考核安排

 

历史学专业

考核科目

考核时间

考核地点

中国史和世界史

待定

科创楼312

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

考核科目

考核时间

考核地点

政治学原理

待定

科创楼312

 

注:时间地点如有变以最终通知为准。

五、考核录取标准

1.历史学专业:面试分数60以上,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。

2.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:面试分数60以上,按排名择优录取。

六、其他

本方案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本科生。

最终解释权在马克思主义学院,本方案与学校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。

咨询:科创楼308办公室,白老师18299092128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马克思主义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12月19日